江苏省泰州市秉持“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理念,致力民生、聚力转型,不断夯实水利工程基础,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在防汛抗旱、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向水而行,力保全市河湖岁岁安澜
泰州市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依托“智守长江”水行政执法平台,严管长江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2021年,上级批复项目利用方量135万方,泰州市实际上岸江砂115万方。

发挥与沿江周边六市联合联动的执法机制优势,开展“镇扬泰”“通泰”等一系列“护江、清江”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交界水域非法采砂行为。共组织开展长江执法巡查737次,联合执法行动183次,查处涉砂行政处罚案件15起,协助破获刑事案件4起,依法取缔“三无”采砂船18条。
泰州市把守护水安全作为风险防控的底线,2021年防汛抗旱取得了胜利。
汛前,泰州市针对各类水利工程开展度汛隐患排查,共发现隐患439处,各地投资5625万元,对隐患进行排除整改并制订度汛预案。储备块石7.5万吨,“三袋”248万只,土工布13万平方米,木材1990立方米;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清理行洪障碍物300处。

汛期,泰州市全面开展高频次、拉网式巡堤查险,特别加强对超警戒堤防、历史险工险段和重点隐患部位的巡查防守,共出动巡堤人员3.5万人次,巡查堤防1.3万公里。根据雨情、水情、工情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统筹上下游、兼顾左右岸,进行工程精准调度,全市各涵闸泵站累计引水61.85亿方,排水2亿方。
因水而治,掀开河湖长制全新篇章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泰州市多措并举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治理难题,江河湖泊面貌焕然一新,河湖长制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2021年在江苏省率先出台河长制地方性法规——《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各级河长履职有了法律支撑,河长制工作实现了从“有章可循”向“有法可依”的跨越。2021年,市、县、乡级河长履职分别达39次、472次、3.7万余次,解决各类涉河湖问题1.1万余个。

高标准完成省高质量考核10条幸福河湖建设的目标任务。投资4.7亿元,全面建成264条幸福河湖,并评选出10条“十佳”幸福河湖、20条“五星”幸福河湖,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全国首家河长制学校、河长制研究会常态化运行,全力打造集文化宣传、娱乐休闲、水情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阵地,建成河长制主题公园83个,成为市民养生休憩的“网红点”“打卡地”。
兴水利民,筑牢高质量发展扎实根基
高效健康的水利工程,一头连着政府的公信力,一头连着百姓的心。
泰州市2021年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0亿元,水利工程基础逐步完善,区域引排能力显著增强。6个省级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年度建设任务3.26亿元,实际完成3.49亿元,完成率107%。洼地治理海陵、姜堰段在全省率先通过竣工验收,古马干河东段、天星港整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

农村水利建设,4个中型灌区项目、中小河流重点县以及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新建灌排泵站、圩口闸15座,硬质渠道1.6公里,配套建筑物11座,疏浚整治农村河道809条、1020公里,完成生态河道建设273条。
2022年第二十届江苏省运动会将在泰州举办,泰州市已全面完成相关水域生态修复、城区河道清淤轮浚以及城区河道活水工程。
一大批为民办实事的水利工程建设完成,生态红利正不断释放,带给百姓满满的获得感。
以水定需,营造节水护水良好风尚
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保护水源就是保护家园。泰州市在探索节约用水方面取得新突破,促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泰州市实施了首例水权交易,泰州中亚纺织有限公司和泰州市正大农水牧业有限公司完成了10万方地下水取水指标的水权交易,为今后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
泰兴经济开发区是全省首批水资源刚性约束8个试点之一,目前正有序开展“四定”方案研究,逐步探索建立节约集约、高效高质、多级多次的水资源利用体系。
治好水、管好水、用好水是新时代的“新命题”,答好这份“考卷”,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泰州市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更加科学的节水措施、更加细致的工作态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配置全市水资源,更好助推经济社会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治水新篇章。
编辑:姜景旸 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