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政府帮我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现在根本没法按月领养老金!”8月4日,刚刚办理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的张家港市后塍街道居民陆兴福满是兴奋和感激。本月起,陆兴福每月可以领到772.2元养老金。陆兴福与胃癌抗争十余年,又受脑梗困扰5年,如今靠低保维持生计,养老金对他来说可谓雪中送炭。
在江苏,像陆兴福这样由政府代缴费用而获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的家庭困难人员有72万人。与此同时,全省各地还为41万名困难人员代缴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金额累计9759.01万元。这一政策创新,不仅体现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更彰显了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与责任,以“政府兜底+精准识别+制度衔接”的三重保障,为困难群体织就一张抵御风险的“安全网”。
精准识别靶向施策,筑牢养老保障根基。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大多是没有固定工作的城乡居民以及低保、重残等困难人员,参保费用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构成。然而,由于缺乏稳定收入,参保人员一旦出现经济困难很容易发生断保现象。江苏人社部门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识别困难群体信息,由地方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缴费档次费用,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精准帮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这种精准识别和兜底保障的“数据找人”模式,让帮扶资源精准流向最需要的人群。
政策联动双向发力,提升养老待遇水平。江苏的代缴政策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社会救助、养老待遇调整等制度形成联动效应。在“入口端”,市县财政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不少于100元/年的保费,并给予不低于30元/年的补贴;在“出口端”,连续13年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228元,比国家规定高出105元。这种“入口托底+出口提标”的双向发力,让困难群体既能“参保无忧”,又能“老有所养”。同时在政策设计方面还融入了“人性化考量”,在认定低保对象时,明确省定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避免“保上加保”导致救助资格取消。这一“只叠加、不扣减”的原则,意味着困难群体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同时,还能领取养老金,进一步增加了他们的收入来源,提升了生活质量,体现了政策制定的温度与智慧。
实践创新树标立范,生动诠释使命担当。江苏的经验表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需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结合。从中央到地方的政策衔接,从部门间的数据互通到财政资金的精准投放,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江苏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贯彻落实政策实践,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截至2025年6月,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302.84万人,领取待遇人数1191.61万人,实现困难群体参保登记、代缴保费、享受待遇“三个100%”。这一数据背后,是“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的承诺落地,也是共同富裕道路上“不让一个人掉队”的生动诠释。针对“如何平衡财政投入与可持续性”“如何避免‘福利依赖’现象”等问题,江苏正进一步探索“集体补助+个人激励”的多元化筹资新模式。2023年启动的“百镇千村”集体补助计划,通过鼓励经济组织捐赠,已为21万人筹集资金1610万元;苏州等地试点与个人账户挂钩的奖励性基础养老金,激励城乡居民多缴多得。这些实践探索,都为全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创新思路。(邰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