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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护航民营经济奔向更广阔的“星辰大海”

2026-05-24 07:28:3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满一周年之际,浙江出台“民营经济新增13条”,《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也已于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从中央顶层设计的落地,到地方精准施策的深化,一幅以良法善治护航民营经济的壮阔画卷正徐徐展开,指引着民营经济奔向更广阔的“星辰大海”。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它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以刚性的制度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一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配套制度建设,推出180多项配套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清理1400多件涉企规范性文件;31个省区市启动配套落实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制度保障体系。这些举措如同坚固的堤坝,为民营经济抵御市场风浪提供了坚实保障,让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科技创新,为民营企业搭建了公平竞争的创新平台。浙江“新增13条”中,将基金、用地、用能支持民资项目比重从“3个不低于70%”提至不低于80%,为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各地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数字赋能、柔性执法,实现“政策找企业”精准赋能。这些举措不仅激发了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更让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敢闯敢试、勇攀高峰。如今,超92%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来自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市场准入是经营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前提,也是公平竞争的基础。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从151项压缩到106项,养老、医疗等多领域准入限制得到放宽,为各类经营主体拓展了发展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早餐会”等形式开展常态化政企面对面,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市场监管总局探索非现场监管、“扫码入企”,践行“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理念。这些举措如同公平的天平,保障了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2026年一季度,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达6.78万亿元,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57.3%,成为外贸第一大主体,充分彰显了民营经济在公平竞争环境下的强大活力。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从依法平等保护、引导规范经营、严格公正司法等方面提出25条具体举措,为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全国工商联开展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显示,超九成样本企业认为过去一年我国营商环境继续改善,要素、政务、市场、法治、创新环境评分持续上升。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法治已成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坚实屏障,让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更有安全感。

法治护航,行者致远。在法治的护航下,民营企业必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在科技创新、国际拓展等领域大显身手,奔向更广阔的“星辰大海”,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季宝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