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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利器”守护好幼儿“盘中餐”

2026-06-04 09:00:12

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针对幼儿园这一幼儿集中就餐的特殊场所,专门出台监督管理规定,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无疑是给亿万家庭送上的一颗“定心丸”,更彰显了以制度刚性守护幼童食品安全的鲜明态度与坚定决心。

幼童的食品安全,从来都是民生底线中的底线。相比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孩子年龄更小,自我防护能力弱,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对孩子身体的伤害更直接,对家庭的冲击也更大。近年来,从个别幼儿园曝出的食材变质、厨房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到时不时引发舆论热议的“幼儿食物中毒”事件,一次次提醒我们:幼儿园食品安全容不得半分侥幸,光靠企业自觉、行业自律远远不够,必须靠明确的制度来锁牢责任、堵塞漏洞。

此次出台的《规定》,核心就是把“主体责任”四个字从模糊要求变成了刚性约束。根据规定,幼儿园不仅要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还要按照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针对每日食材采购、加工操作、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都要建立可追溯的管理台账。说白了,就是把食品安全的“责任田”划到具体人、落到具体事,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出了问题找谁,全都清清楚楚,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人人都管、人人都不管”的模糊状态。

守护好幼童食品安全,制度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还要落到实处。对市场监管部门而言,不能“一发了之”,要结合幼儿园的实际特点开展常态化检查,既要查制度有没有上墙,更要查制度有没有落地。说到底,就是要检查落实,有没有真的按要求每日排查?食材采购的索证索票是不是齐全?厨房操作有没有符合规范?对发现的问题要盯住整改,对落实不力的主体要依法处罚,让制度真正长出“牙齿”,而不是变成一纸空文。

对幼儿园自身而言,更要读懂《规定》出台的初衷,不是为了给幼儿园套“紧箍咒”,而是帮幼儿园筑牢“安全墙”。与其应付检查、补做台账,不如主动把要求融入日常管理,从食材进门到端上餐桌,每一个环节都按规矩来,从根源上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毕竟,只有让孩子吃得安全,家长才能放心,幼儿园自身也才能走得更远。

从“双减”政策守护幼儿健康成长,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织密防护网络,再到如今专门出台《规定》守护幼儿园食品安全,一系列制度安排的背后,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重视,更是对民生需求的及时回应。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守护好他们的舌尖安全,就是守护好我们共同的未来。

守护好幼童食品安全任重道远。以此次新规实施为起点,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责任的螺丝拧得更实,我们就能给幼童建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食品安全防线,让每一个萌娃都能吃得安心、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少一份担心、多一份放心。这正是制度的温度所在,也是监管的责任所在。(季宝干)